壹.目的:
鑑於資訊安全乃維繫各項服務安全運作之基礎,為確保大億交通工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具備共識落實資訊安全的使命,特訂定資訊安全政策(以下簡稱本文件),做為本公司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最高指導原則。
貳.目標:
本公司資訊安全目標為確保核心系統管理業務(意即ISO27001驗證範圍內之資訊系統與相關管理活動)之機密性(Confidentiality)、完整性 (Integrity)、可用性(Availability)與適法性(Compliance)。並依各階層與職能定義及量測資訊安全績效之量化指標,以確認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實施狀況及是否達成資訊安全目標。
一.機密性:應避免本公司任何敏感資訊洩露於網際網路。
二.完整性:應確保本公司敏感資料(如:保險資料、個人資料)之正確性。
三.可用性:應確保本公司所持有的重要資料確實備份。
四.法遵性:應遵循我國相關法律(如:個人資料保護法、營業秘密法、智財權相關法律),避免本公司或第三方人士權益受侵害。
本公司已考量氣候變遷對資訊安全管理系統驗證範圍的影響,目前評估相關風險有限,將持續關注相關發展並於必要時調整管理措施。
參.適用範圍:
本公司資訊安全管理系統適用範圍。
肆.組織與權責:
為確保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能有效運作,應明定資訊安全組織及權責,以推動及維持各類管理、執行與查核等工作之進行。
透過利害相關者(關注方)及議題等要求事項,達成與資通安全政策一致之預期。
伍.實施原則:
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之實施應依據規劃(Plan)、執行(Do)、查核(Check)及持續改善(Action)循環模式,以週而復始、循序漸進的精神,確保資訊安全之有效性及持續性。
陸.審查與評估:
一.本文件應至少每年評估審查一次,考量法令法規、科技變化、關注方期望、業務活動、內部管理與資源等最新現況,確保資訊安全實務作業之有效性。
二.本文件應依據審查結果進行修訂,並經總經理發佈後始生效。
三.本文件訂定或修訂後應以適當方式(例:E-Mail或網站公告或紙本印出)告知利害關係人,如:所屬員工、供應商、客戶、外部稽核人員等。
柒.管理方案:
一.社交演練每年執行一次。
二.系統弱點掃描每年執行兩次。
三.各系統帳號權限每年盤點一次。
四.重要系統備份並每天確認正常執行。
五.每年取得資訊安全ISO 27001驗證。
六.外部連入公司需使用MFA雙因子驗證。
七.各資訊設備均安裝EDR監控。